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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讀者反映:
  有一名男子要開車,飯局上始終堅持不喝酒,直到最後還是沒挺住,結果被查了。
  本報首席記者 謝鑫名 通訊員 洪敦尚 調查:
  5月7日凌晨1時,裕華東警務站民警正在路上執行清查任務。突然一輛小轎車飛速向檢查點靠近,意欲闖卡進入高速口。民警立即組織人員採取查緝戰術將該車攔停。司機打開車門接受檢查,民警明顯聞到一股酒氣。經酒精呼氣測試值為35.8mg/100ml/dl,司機屬酒後駕車。
  司機被帶到警務站,經問詢得知,此人姓王,現年54歲,河北保定人,現為邢台某鐵路工人。據其交代:5月6日下午,他由老家保定駕車回邢臺上班,途中接到石家莊朋友的電話,邀請他到石吃晚飯。席間,朋友給他倒了一杯啤酒,但王某因晚上還要駕車,所以一再推辭,未敢飲酒,只是要了一罐飲料。臨別時,王某見桌上的那杯未喝的啤酒有些猶豫,心想扔了也是可惜,於是端起這杯啤酒一飲而盡。隨後他與朋友告別開車上了路。本想這個時段應該沒有交警查車,上了高速路也就沒事了,沒成想眼看就要進入高速口了,還是被查住了。
  “我憋了半天就是沒有喝那杯啤酒,沒想到臨走時還是沒有管住自己。”王某表情中透露出惋惜與後悔。
  民警針對王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對其進行了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並依法扣留了其駕駛證。由於王某在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其駕駛證還將依法被吊銷。  (原標題: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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