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的王先生經人介紹和比自己小四歲的楊女士相識並結婚,但婚禮當晚,楊女士嫌夫家置辦的2000多元的婚床太便宜,爭吵中用菜刀將丈夫的手砍傷。在婚禮一個星期後,楊女士又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分割丈夫家的徵地補償款。
  結婚僅一周 新娘要離婚
  5月13日,楊女士來到房山法院,遞交了一份離婚訴狀。楊女士在起訴狀中聲稱,自己與丈夫感情不和,經常發生爭吵,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解除二人的婚姻關係,並希望法院將小轎車判歸自己所有,並依法分割徵地補償款。
  法官按慣例電話聯繫了楊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得知妻子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電話中的王先生震驚之餘感到十分氣憤。王先生告訴法院,他與妻子在5月6日剛舉行了婚禮,新婚夜雙方發生爭吵後,妻子便離家出走,沒想到一周後竟然就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嫌婚床便宜 新娘砍新郎
  王先生也向法官講述了其同妻子從相識到結婚的經過。王先生今年40歲,為瞭解決個人問題,多年來一直以各種形式相親,但都沒有成功,這也成為其內心和父母心中的一塊心病。
  2013年10月,一個朋友給王先生介紹了楊女士,楊女士比他小4歲,見面後二人都留下了不錯的印象,見過幾面後就確定了戀愛關係。
  今年春節前,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二人到民政局領了結婚證。並於今年5月6日舉行了婚禮。然而,就在新婚當夜,楊女士因為嫌棄夫家準備的2000多元的婚床太便宜,便同丈夫發生爭吵,其間還用菜刀把王先生的右手划出一條長約5釐米的傷口。
  新郎同意離 拒絕分財產
  王先生從法官嘴裡聽說了妻子要求分割轎車和徵地補償款後,發出一聲苦笑,王先生說,自家徵地給的5萬元補償款是父母的,與自己沒有任何關係,與妻子更沒有一絲關係。至於二人領取結婚證後購買的那輛價值10萬元的小轎車,其中也有9萬元是自己出的錢,妻子只拿出了1萬元。雖然買車款是通過妻子的銀行賬戶付的錢,但自己手中有9萬元的轉賬明細。
  在稍做考慮後,王先生在婚禮後的第7天,決定同意妻子的離婚請求,但堅決不同意妻子提出的財產分割方案。隨後,法官又撥打了楊女士的電話,發現其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法官無奈只得聯繫楊女士的代理人。代理人告訴法官,楊女士新婚當夜離家出走後,不堪丈夫一直電話騷擾,不得已才將手機關閉。
  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瞭解到,法官已通過代理人聯繫到了楊女士,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晨報記者 何欣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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