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 宋寒松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讀史使人視野更寬闊,使人思想更深遠。《萬曆十五年》是美籍華裔歷史學家黃仁宇的代表作。該書初稿1976年由作者用英文寫成,1981年由美國耶魯大學出版,後作者又譯為中文,1982年由中華書局在國內出版。該書面世30餘年,讀者甚眾,在學界影響甚大。至今讀起來仍令人引發深思和新識。
  萬曆十五年即1587年“實為平平淡淡的一年”,並沒有驚天動地的大事發生,只發生了一些看似無關緊要的小事,如內閣首輔張居正去世5年,清官海瑞也於這一年離世,一代名將戚繼光也在年底死去,努爾哈赤在白山黑水之間崛起,等等。但國際上,西班牙的無敵艦隊卻即將出征英國,掀開世界歷史新的一頁,歐洲版圖間,大國在輪番崛起……
  作者認為,“這些事件,錶面看來雖似末端小節,實質上卻是以前發生大事的癥結,也是將在以後掀起波瀾的機緣。其間關係因果,恰為歷史的重點。”也就是說,作者從這一系列細微事件中深刻認識到,這一年是大明王朝甚至是中國封建社會走向滅亡的轉折點,是一個歷史的界限。作者把這些人物和事件放在整個明朝歷史和封建社會發展史中進行了深入解讀,從個案中把握歷史脈絡,充分體現了作者的大歷史觀。
  此書雖是歷史學術讀物,但對我們從事檢察工作特別是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頗有教益。推薦此書,原因大致有三:
  一是讓我們更深刻地認識到制度尤其是國家制度對社會和歷史發展的根本性作用。小平同志講:“制度好可能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萬曆雖想勵精圖治,實行變革,但最終也在強大的傳統制度壓力下,走上了極端,出現了不僅有明一朝直至秦漢以來30年不理朝政的荒唐情況。至於書中所述的張居正、申時行、海瑞、戚繼光、李贄等更是封建制度下的悲劇人物,都以失敗告終,更談不上出現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這種情形,斷非個人的原因所得以解釋,而是當日的制度已至山窮水盡,上自天子,下至庶民,無不成為犧牲品而遭殃受禍。”
  二是讓我們深刻認識到推動生產力發展是解決腐敗問題的必然途徑。明朝實行重農抑商、閉關鎖國的政策,農民改變地位,改善生活的唯一途徑就是讀書做官,經濟的不發達又導致官員的俸祿低,“財政上死板、混亂與缺乏控制,給予官員的俸祿又微薄到不合實際,官員們要求取得額外收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同時,反腐敗不能與發展經濟對立起來,海瑞的悲劇也在此。
  三是讓我們深刻認識到法治是治國理政、社會和諧的根本保證。“中國兩千年來,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極,這就是一切問題的癥結。”“上自官僚下至村民,其判斷是非的標準是善和惡,而不是合法或非法。”此話雖有所偏頗,但不無道理。法治不彰,特別是良法善治不足是我們後來落後於西方國家的主要原因。比如,明王朝用峻法和酷吏懲治腐敗的一系列活動,特別是制度設計上實在有不少偏急和荒唐,眼光逼仄狹窄的反腐舉措限制了腐敗,更制約了發展。
  我們的工作舉措和職業行為都是歷史長河中的一個瞬間。瞬間之利可能會是歷史之禍,因此做事情要多一些歷史觀點和歷史責任感,要放在歷史中去考量思慮,切忌因一瞬之利而害長遠,不能圖一時之快而毀史進。
  聯繫到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就是要把預防工作放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大局中思考和謀劃,使其成為促進改革發展的正能量。同時,要在保持懲治腐敗高壓的態勢下,加大預防力度,堅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這一預防職務犯罪的根本途徑,把促進制度防範、促進法治建設作為著力點,更好地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服務。
  希望我們的預防人讀一下這本書,已經讀過的也請再做一下深入思考。   (原標題:一個引人深思的歷史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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